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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师范学院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2017-03-18 11:17:49  来源:腾讯网  作者:  

   为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升大学生法制观念,营造法治氛围,3月15日下午,齐鲁师范学院开展了“3.15消费者维权日”宣传活动。本次活动由民进省委法制工作委员会、省消费者协会主办,山东京同律师事务所、民进齐鲁师范学院支部、齐鲁师范学院团委联合承办,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协办。本次活动旨在唤醒大学生网络消费时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建设文明和谐校园,营造安全、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民进山东省委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志成,山东省消协法律支持中心主任刘斌、“3•15”普法宣传律师代表、山东省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宏亮、民进齐鲁师范学院支部李志香主委出席了本次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主要从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由来、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消费者*本途径、维权重要信息与证据、维权时间要点、网络购物维权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介绍和宣传。活动由张宏亮副主任主持,刘斌主任进行了讲话,李志香主委介绍了本活动的相关情况,郭永代表到现场参加“3•15”普法宣传活动的律师发言。刘斌主任首先对活动的成功举办表示了祝贺并对齐鲁师范学院的同学们在互联网消费教育指导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他在讲话中说,本次活动是省消协消费维权普法宣传“五进”工作的一个良好开端。随着大学生与市场的关系日益密切,尤其是伴随大学生网络购物的广泛流行,各种消费纠纷特别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屡见不鲜。在校园内营造绿色的消费环境,青年学生们学会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必要性日益显现,普及网络消费法律知识、提高师生维权意识势在必行。

  活动现场设置了2017年3•15消费者保护普法宣传主题展板,陈志成主任启动了消费维权签名主题行动。现场布置了大型法律咨询台,山东省消协法律支持中心刘斌、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张宏亮律师、山东京同律师事务所郭永、孟令山律师对同学们在网上购物安全、网上购物的付款方式如何选择、网购买到假货怎样维权、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法律疑问进行解答。

  齐鲁师范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志愿者们积极组织展开分发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专栏、悬挂横幅等系列宣传活动,并向来往的同学们讲解相关知识。通过律师的现场答疑,同学们还了解到“消费之后要向店员索要发票作为维权重要证据;提高警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能轻易泄露个人信息;要坚持理性消费、适度消费的原则”等知识,现场气氛十分热烈,同学们纷纷在签名墙上写下自己的名字,以表示自己对直接合法权益保护的决心。并表示今后将一定会自觉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不断提高网络消费警惕性和维权意识。

  本次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齐鲁师范学院师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弘扬了法制精神,提高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推动了齐鲁师范学院“和谐校园”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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