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从祥颖儿莫文蔚我的长辈百家奖
内容页头部banner

国学论坛

文化遗产管理多规合一
时间:2016-01-25 17:19:58  来源:  作者:  
位于番禺沙湾镇的恒庐是中西结合民居建筑代表

  位于番禺沙湾镇的恒庐是中西结合民居建筑代表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李晓婷、通讯员穗规宣报道:记者日前从广州市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总结大会了解到,《广州市第三批历史建筑推荐名单》(后简称《第三批推荐名单》)已经过广州市文物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初步推荐历史建筑88处。

  19日,广州市长陈建华在广州市政府礼堂主持召开广州市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总结大会。据了解,这次普查将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首次列入普查范围,通过地毯式的普查和查漏补缺,旨在全面摸清文化遗产家底,是广州文化遗产保护普查史上的第一次,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研发智能化信息平台,采集历史建筑信息

  自2012年广州第一次系统组织开展了历史建筑普查和推荐认定工作以来,已公布第一批名单398处,第二批名单80处。此次普查的第三批历史建筑的推荐名单,主要来源有三个方面,一是全市正在开展的历史文化遗产普查与规划中文化遗产评估的推荐;二是来自于媒体关注和公众推荐的线索;三是来自于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及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线索。

  据了解,为实现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普查的标准化和高效化,本次普查专门委托广州市规划院为普查及日常管理研发了一套智能化信息平台。在本次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的调查中,率先使用了工业级移动设备,该设备集相机、GPS定位、量算等多种工具于一体,并将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普查标准和广州市多级地图进行集成,以电子化的数据采集系统,取代了以往采用纸质调查表、效率较低的传统做法。同时,结合1:500等比例尺地形图,同步绘制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边线,保证了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的“落地”。

  在普查工作平台的基础上,又补充开发了不可移动文化遗产信息日常管理系统,纳入成为本次普查另一个重大成果,将控规、用地红线等信息发布为标准接口,通过实时预警功能,避免了规划审批结果与不可移动文化遗产“一张图”的矛盾,也是文化遗产管理方面的多规合一的有效尝试。

  据悉,预保护工作贯彻到了普查全过程。例如,将普查的线索及时通知相关镇、街纳入日常巡查,并告知保护责任人。在预保护工作中及时传递信息,实现数据共享,形成历史文化保护的合力。同时,广泛地开展普查宣传工作,先行启动对广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业主或保护责任人逐户进行入户调查并组织编制了《广州市历史建筑修缮维护利用指引》。

  重要史迹、工业遗产等七类建筑受保护

  《第三批推荐名单》的特点是集中成片,突出在名城保护体系下重点区域的历史文化集中展现;城乡结合,城市和乡村更为广泛分布的历史文化遗产;种类丰富,遗产类型上种类更多样更丰富,更好体现广州多元的历史文化遗存。

  记者发现,《第三批推荐名单》中的历史建筑主要分为7类。一是重要史迹类,是广州城市发展的印记,见证了历史的发展。代表建筑物有华安楼,这是位于越秀区泰康路162号一栋民国时期大型商业建筑,由着名爱国建筑师黄玉瑜主持设计,曾为华安合群保寿两广分公司,在民国时期有众多名人题词。二是历史文化街区的重要代表,这类历史建筑集中体现了历史文化街区丰富的历史遗存和建筑形态,如栖栅南街2号民居,是位于南华西历史文化街区的一栋传统材料与西洋样式相结合的精美住宅。三是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重要代表,这类历史建筑主要分布在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沙湾镇和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塱头村内,沙湾镇是广州市的第一个国家级名镇,其中如恒庐,是一幢造型精美,规模较大的别墅,是近代华侨回归珠三角建设的中西结合民居建筑代表。四是村落遗产类,是广州周边乡村文化遗产的代表建构筑物,如从化区横岭村大塘尾家驹家塾,是独特的外来宗教与传统建筑结合的代表,白云区蚌湖墟镇湖大街1、2、3、4号民居则是位于墟市的少见并保存完好的中西结合大型民居。五是校园教育建筑类,主要是来自于位于广州的高校校园,如广州华侨学生补习学校石牌旧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华侨学生接待站,是新中国关心华侨教育的重要见证,也是维系广大华侨侨生与祖国情感联系的纽带。华南农业大学的丁颖旧居,是华南农学院第一任校长、着名农学家丁颖的旧居。六是工业遗产类。七是其他类型,例如位于越秀区一德路安亚药行旧址。

  1. [内容来源:]
  2. [内容作者:]
  3. [责任编辑:guohui]
  • 微信关注二维码

    微信关注

  • 手机站二维码

    手机网站

欢迎进入中国电视文艺网互动平台

分享到:
分享到:
分享到:
分享是奉献的果实、分享是快乐的前提!
中国电视文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中国电视文艺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中国电视文艺网在线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
          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
          件来源:“中国电视文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中国电视文艺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
          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
          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中国电视文艺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新闻纠错:010-51281369 邮箱:zgdswy@qq.com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国电视文艺网站联系。
#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

(文明上网 礼貌发言)

内容页底部banner

新闻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