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孙小鹏 实习生 钱晓恩 通讯员 粤考宣) 近日,记者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获悉,广东省在南方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西交利物浦大学、上海纽约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浙江大学等9所高校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工作。
据介绍,除上海纽约大学按教育部批准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方案外,其他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按照6:3:1的比例参考学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即学生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30%,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最终构成考生的综合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按照要求,教育部已单独批复的试点高校要严格执行已批准的招生专业和计划进行招生。其中,教育部部属院校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计划从广东省的统招来源计划中安排,且不能超过学校在广东招生计划的20%。而试点高校最迟应于6月下旬以前完成报名组织工作,由考生向高校提出申请。同时,综合素质测试应安排在高考后(教育部批准的除外)进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院校在提前第二批院校录取结束之后、第一批本科院校投档之前完成投档录取。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要求,高中综合素质档案评价材料可供高等院校招生时使用。
9所试点学校
南方科技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西交利物浦大学
上海纽约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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