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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国语大学获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合作院校
时间:2017-09-04 15:56:43  来源:中国高校之窗  作者:中国高校之窗  

   日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下发函件,正式批准西安外国语大学成为留学基金委“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合作院校,并与西安外国语大学签署项目合作协议。西安外国语大学将于2017年下半年起参加该项目的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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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是留学基金委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实施办法的通知》,为追踪学科发展前沿,提高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与有关高校合作开展的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鼓励并积极推进高等学校与国外着名大学、科研机构的强强合作和强项合作,选派一大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从事合作研究。该项目于2004年设立,绝大多数合作院校均为985和211高校。西安外国语大学作为西北地区外语人才的培养基地,始终以开放的视野和创新的精神为师生不断开拓国际化发展和培养的道路。经过前期走访调研、反复修订文件和多次沟通上报,最终成功通过了留学基金委的严格评审,成为该项目合作院校。

  该项目将由西安外国语大学和留学基金委按照经费1:1的比例配套资助青年骨干教师(45周岁以下)通过西安外国语大学合作项目或自行联系赴国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进行访学或研修,留学期限为3-12个月。根据留学基金委函件,2017年,西安外国语大学首次即可向留学基金委推荐20名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的青年骨干教师(含行政管理人员3名)参加该项目的申报,申报类别可为访问学者或博士后。该项目的实施将为西安外国语大学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提供更广阔的出国研修平台,是开阔教师国际学术视野、提高国际化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科建设和提升西安外国语大学国际化办学实力的又一重要途径。西安外国语大学将严格按照留学基金委的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完善实施方案和选派办法,明确“选、派、管、用”的管理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的实施工作。

  1. [内容来源:中国高校之窗]
  2. [内容作者:中国高校之窗]
  3. [责任编辑:WB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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