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文艺工作委员会第三届理事会议第一次会议暨第十届全国电视文艺‘百家奖’颁奖活动”于2011年5月29、 30日在北京丽亭华苑酒店隆重举行,北京电视台、上海广播电视台、天津电视台、福建电视台、宁海电视台、太原电视台、辽宁电视台、内蒙古电视台、湖北电视台、山东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包头电视台、福建海峡电视台、湖北广播电视总台、云南电视台等近百家电视台以及在京的部分文化公司和部分理事单位参会。原广电部副部长刘习良,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副会长张振华、郭宝新,电视文艺工作委员会顾问原中央电视台副台长洪民生、阎肃、金铁霖,电视文艺工作委员会轮值会长北京电视台台长王晓东,电视文艺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会长王录,副会长赵琛、吕长河,秘书长崔亚楠等各方代表出席会议。中国电视文艺网等媒体到会进行了全程报道。
在本次活动之前的一个月,电视文艺工作委员会在京召开了部分常务理事参加的紧急会议,就行业内出现的“不光彩事件”进行了专题讨论并通过了向全国各级电视文艺制作单位及所属从业人员发出的《维权自律倡导书》。本次活动中,《倡导书》作为第一个议题向广大理事单位进行了宣读和公告。会议上,崔亚楠秘书长对第三届理事会组织机构的构成向会议代表进行了说明,并通报了副秘书长聘任的名单。
按照本次活动流程,进行了“第十届全国电视文艺‘百家奖’颁奖活动”。该奖项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主办,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文艺工作委员会承办。本届评选活动推出一批“精”“新”兼备的电视文艺作品和一批具有较高创作实力的优秀人才并对他们进行了表彰,以推动电视文艺的创新与争鸣。同时,会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全国优秀节目评选范围的决议:凡是团体制作的节目,今后也在评选范围之内。
颁奖活动后,为了在大文化国力竞争的前提条件下使电视文艺从业者的理念和思维方式能更好地适应现在的快速经济理念,委员会针对电视文艺产业化举办了专题讲座,得到了参会单位的一致好评。
为了适应电视文艺的市场化运作,资源的整合需及共同使用,到会城市电视台代表对建立电视文艺区域联盟的方案进行了讨论,大部分电视台希望建立按行政区域或者语言区域来划分的联盟机构,以扩大节目资源的再利用,形成文化产业的基础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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